我和书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天天陪伴着我。它让我领略到了人世的真,它让我扩展了想象力,它让我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我最喜欢看老爸送给我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世界著名的探案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儿写得。虽然埃德加.爱伦.坡先生写得《莫格街凶杀案》·《玛丽.罗杰疑案》·《窃信案》·《金甲虫》·《你就是凶手》和威廉.柯林斯的《月亮宝石》·《白衣女人》·《新济良所》都没有亚瑟.柯南.道儿先生写得《夏洛克.福尔摩斯》好看。我可能因为从小受到老爸的影响,对《夏洛克.福尔摩斯》白看不厌,百听不厌吧!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主要记叙了1878年。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在修完医科专修课程之后在一次战争中打伤了他的肩部。因为经济上的问题.他在寻找工作时碰到了福尔摩斯先生.并与它结为好友。
葛莱特请求福尔摩斯帮助侦破“劳斯顿花园街凶杀案”。伊瑙克小锥伯被发现毒杀于那里的一所空房子里.在他的尸体旁边发现了一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RACHE”。候波返回那所房子去寻找戒指.去发现莱斯已在那里。候波马上装成醉鬼.并因此逃脱了。候波雇佣一个“老妇人”去领取戒指。福尔摩斯追踪她,但“老妇人”却在他眼皮底下消失了。
后来葛莱特以锥伯谋杀案嫌疑犯的罪名逮捕了阿瑟.夏明婕。因为锥伯曾对爱莉丝动手动脚的行为,而阿瑟发誓要对锥伯进行报复。
锥伯被杀案发生后.斯坦节逊一直没有返回过夏明捷太太的公寓。两天后,发现他被杀于另一家旅馆。在现场的窗台上发现了装有两粒药丸的小盒子。凶杀案发生于旅馆的三楼,凶手是通过一架搭在窗台上的梯子进入现场的。
一个出租马夫的车夫被叫来收拾箱子,当他准备弯下腰工作时福尔摩斯很快地用手拷将其拷住,并宣布他已经抓获了凶手——杰弗逊.候波。
侯波杀死这两人完全是为了已经去世的妻子报仇。
我明白了人世间的险恶。人世并没有所想地那么地美好。我也非常崇拜福尔摩斯。他是一个学识渊博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都能推理。所以我非常崇拜他。我也要不断地读书,不断地开阔视野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繁锐的洞擦力。
林和源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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