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版小学语文五年级下册第二单元
幼时,我不喜欢读书,只知道看电视,只到三年级,书才悄悄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回忆两年前······。
那时,我才上小学三年级,因为妈妈在成都工作,于是我一家五口人全牵来成都,我这“乡下小黑妹”跑到大城市上学了,心中五味俱全。开学第一节语文课,我们严厉的“光头”老师--卢老师布置得第一个作业就是读一本书,写读书笔记。没办法,我只好咬咬牙,硬着头皮,带这上砍头台的心情周六一大早去买书。
我东看看,西望望,都没让我起兴趣的书,我正出书店,
一个大转身,突然间,我看到书架的最下面一层最边上的一册书--《爱德华的奇妙之旅》,一看这名字,就让人起疑惑,这还不算,书面上与一幅画:是在一个黄昏时刻,路灯都亮了,照亮了那原来漆黑的小路上,一只小兔子,站在一个大房子前,双眼凝视着那个房子······。让我不禁思考,这只小兔为什么会站在房子前?为什么不是白天呢?小兔是从漆黑的小路上一步一个脚印走来的吗?······问题,让我买下这本书,阅读这本书。书中爱德华从以前骄傲,目中无人的小瓷兔,被丢弃了,于是,对世界的认识也改变了,可它在无线困难中坚持着,“心一次又一次的破碎,生命在破碎中继续。一定要穿越那黑暗,愈益深重的黑暗,勇往直前。”季节更迭,年复一年,他寻找着,寻找着“爱”,寻找着“她”。等待着,等待着她的到来,等待着温暖······
如今,时间流走,那本书还在,我读书的心也在。随后面我也读了很多书,比如《茶花女》,《简·爱》,《罪与罚》,······可是,都没有像这本书让我难忘。
啊!书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带来了无穷的力量,带走了不好的习惯,书让人提高品德和修养,书可以带给我们许多的好处。我爱读书!
指导老师:骆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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