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版小学语文五年级上册第七单元
难忘的一件事
成都市大邑县花水湾镇学校五年级一班杨舒宇
从小到现在,我犯过许许多多的错事,但有一件是我还记忆犹新,这件事让我永远感到很内疚。
那是我生日的第二天,我来到教室,从文具盒里拿出一只闪着蓝光的钢笔。这只钢笔全身天蓝色,上面画着一个卡通唐老鸭,笔杆上写着玫瑰红的英文字母,很漂亮。正当我爱不释手时,同桌看见了钢笔,也情不自禁的说:真漂亮。我自豪的说:那当然了,这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同桌随后目不转睛的看着,直到我叫了她一声,她才回过神来。
中午吃完饭之后,我回到教室,清理文具时突然发现我的钢笔不翼而飞,我第一个怀疑起同桌,因为她的一举一动都很可疑。而且她是我同桌,离我很近,还有上午她对钢笔的喜爱之情,对,就是她!我跑出教室,找到了她,怒气匆匆的向她说:是不是你拿了我的钢笔?她好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我那里有啊!我听了,白了他一眼,心想:好啊!自己偷了还不承认,那我只好搜你的书包了,我就不信你不承认!我怒气匆匆的跑进教,搜起她的书包来,甚至连书包的底层都被我翻了个底朝天,可还是没看见那只钢笔的影踪,我都快急哭了,那可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谁见了都喜欢呀!恩肯定是被她藏在其他地方了,我想:亏你是我的同桌,原来是个小偷!
上课了,老师走进教室,我眼镜一亮:对啊!我可以向老师告状,正当这时我发现了我的钢笔,我脸红了,我不好意思的向同桌道了歉,她也原谅了我。
经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永远不要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
指导教师王建刚
注:同意免费收入优秀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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