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定知道,我爱动物小说,爱它的生动有趣,爱它的真实形象,爱它的……,但是大家肯定不知道,我和书还有这样的特殊缘分。
我第一次接触书的时候是小学的转折点,也是我小学时期最顽皮的时候,对!就是三年级!那时候班上已经开始允许借阅书籍了,而我天天除了吃饭、睡觉、上课、做作业,其他时候就是玩。下课了玩,吃饭时玩,回到寝室和室友进行“枕头大战”,玩累了就和他们用袜子做造型。直到有一天我在书架上看见了一本《我的儿子皮卡》,让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它。晚上回寝室也看,中午睡觉也看,反正我把能用来看书的时间都用上了,连班上的同学都说:“这小子怎么都变的爱看书了啊!”,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笑笑。
四年级,这种单调的口味已经不能满足我的胃口了,于是我顺手拿起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读了后一直念念不忘,书中的文字变得活灵活现,我的眼前仿佛呈现出动物的世界。
现在我为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动物小说吧!这本书的名字叫《疯羊血顶儿》,该故事讲述了一只母羊产下了一只小羊崽,这时一只黑母狼闻讯而来,因为小羊崽刚出生,需要十多分钟才能奔跑,所以这只母羊用尽全身力气与黑母狼搏斗,为自己的宝贝争取宝贵的时间。大概小羊崽被眼前搏斗场面吓呆了,它竟呆在原地不动。这时母羊已经没有了力气,只听见“咔嚓”一声,黑母狼趁机咬断了母羊的喉咙,母羊双眼发黑,血花四溅,一片殷红的鲜血不偏不倚的喷溅到小羊崽的头上。在这一瞬间,小羊崽清醒了,“嗖”的一声逃走了,黑母狼一时间回不了神,只能傻傻的看着小羊崽跑掉了。渐渐的小羊崽长大了,它便取名叫“血顶儿”,每天都把自己的角插进电击石里,把角给掰直了。后来它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四只狼崽。黑母狼为了报仇,每天都去羊群杀羊吃,羊群数量急剧下降,“血顶儿”为了给羊群争取逃跑的时间,不幸惨死。
我认为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书吸引人的眼球,是因为这个题材更容易打破人类文化的表面和文明社会虚伪的表象,直接表达了这种原生态的生命。
有人会问我,为什么你这么爱书呢?我的回答是:“正如歌德所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比如《牧羊神豹》、《鸟奴》、《虎娃金叶子》……,这些很好的书有时平静,有时曲折,有时坎坷,有时迷离,能让你感觉身临其境。
书能净化心灵,书也能陶冶情操,同学们,选择一些好书来阅读吧!
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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