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我那雪白的书橱里五彩缤纷的书,就有了忆读书的感觉。
一看见我那一大堆的书,依旧吸引我的还是那本恨铁不成钢的《狼王梦》。闭上眼回想起四年级时,那狼母教子的过程,一页一页的从我指尖上滑过,沈石溪叔叔在浅黄的纸上记录着紫岚养就狼王的经历,现在握着它我能体会到狼的尊严,那时,我只是挨着读,根本体验不到做母亲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
把视野向下一格,文言文的《山海经》映入我的眼帘,一个流程,一座山一群怪兽,一条河,一群怪鱼,这是一部中国的神话,一部中国的远古记载。
往右走《可乐的二年级》,是我二年级时的朋友,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个个好笑的误会,都使我记忆犹新,一个动作,让两百元泡汤了,一个人,喝掉了一辆行车,不懂事,是这么的好笑。
可乐的二年级》的旁边是《洋葱头历险记》一些普通的蔬菜,被一个水果界的纣王给抓去破杀,一个洋葱的勇敢作为,使我佩服,这本书是我一年级的读伴。
打开另一个书柜,吸引我眼球的乃是《狼种》里的“黄孤”一个退役了的老战犬,任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虽已退役依旧想着上战场,随主人赶走敌人。夜里他经常到营地里,他发现现在的营地不一样了,他以前的帐篷北一条黑狗给占领了,它和那狗打过,他久经沙场,打败过黑狗,黑狗一直想报仇。我认为“黄孤”你已经退役了,你这样是没用的。但是一个忠犬为了主人,它可以不要命。一天晚上我军准备偷袭,可对方有大量地雷在周围,大家无法过去,这时“黄孤”冲了出去为大家冲出了一条血路。看到了这儿我的眼睛湿润了,是啊这真是忠犬为主人的扑汤蹈火。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对我的书还有说不完的话,这就是我的忆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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