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版小学语文四年级上册11单元“语文天地”·“笔下生花”
难忘的一件小事
从我上一年级到现在,有一件小事在我心中一直忘却不了。
三年前秋季的一个周日下午,我和外公到神仙树公园散步,走到“水石云天”后,我提出自己到运动器械处玩。外公就说:“去吧,注意安全!我去拍几张芙蓉花照片。”
我在往那里去的路上,看到小径旁的一张长椅下面散落着两张百元钞票,但只有一个带耳机的叔叔坐在长椅上,而他裤兜开口处有数张百元钞票半截露在外面。我认定,这钱是那个叔叔掏兜里的东西时带出来的。是告诉他还是不告诉他呢?我内心犹豫着。如果告诉他,他会马上把钱捡起来,还会送我一句感谢的话;如果不告诉他,我在旁边玩手上游戏机候着,等他一走,拾起钱就归己有了。我知道,这些钱可以买好几本自己喜欢的书,或者去更换一些学习用具。有好几分钟,是获得一句感谢的话好呢?还是获得几本书或学习用具好呢? 二者让我反复权衡着。我觉得这笔钱数额也不小,叔叔掉了会着急的,所以最后决定告诉他。于是我叫了两声“叔叔”,但他都没有反应。我想这可能是他带着耳机在听着歌曲或什么的缘故,就决定去拍一下他的肩膀,告诉他的钱掉在了椅子下。可就在这时,一个长得很健壮的叔叔从我身后轻手轻脚地走到长椅后面,躬身捡走了那两张钞票。这时,我想上前去告诉那个叔叔,他的钱被别人捡走了,可是那个健壮的叔叔好像察觉到了我的动机,侧转身子狠狠瞪了我一眼。我很害怕,就没敢提醒那个叔叔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向外公叙述了这件事,并讲了我当时的内心活动。外公说:“你最初的想法也正常。但最终你选择了正确的做法就是好样的。你提醒了那个叔叔,他没听见是他的事;但如果你直接去他面前提醒他,他就不会丢钱了。所以说做一件事要讲究有效的方式。”我点了点头,觉得外公说得有道理。
令我遗憾的是没有帮到那个叔叔。其实,面对那个捡走钱的健壮的叔叔,我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比如说,捡一块小石头投掷在丢钱叔叔的身上,他转过身来,那个健壮的叔叔还会去捡那钱吗?
前两天读了《散落的钞票》一文,我觉得应该向其中的主人公立明学习,敢于站出来和不道德的事做斗争。对别人的钱不能有非分之想。《增广贤文》中不是有这么一句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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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入心,女,10岁 成都高新实验小学四(5)班学生。四川青少年作家协会会员
2008年2月上幼儿园,2012年9月1日上小学。六岁时会即兴讲故事。在2015年第一期和第六期《四川散文》上分别发表了散文《水塘童趣》、童话《小鸭咚咚的故事》、散文《养蚕》;在2015年第二期和第六期《上风》文学刊物上分别发表了小说《精美的盒子》(与他人合写)与《自投罗网》(与他人合写);目前正在《中国作家网》发表个人创作的长篇童话小说《穿行于世》(已经连载1至99期,约七万字左右)。
曾任副班长、少先队中队长、班长,现任副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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