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爸爸妈妈的房间门上粘贴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一个皮肤雪白的小女孩,那就是一岁的我。后面是身穿军绿色衣服的妈妈抱着我。妈妈的身后有几盆植物,还有一排铁护栏,远处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一幢幢房子。
这张照片是在2008年9月30日,在天府广场照的,为什么我记得那么清楚呢?妈妈说那天刚好是国庆前一天,叔叔阿姨们在布置广场,也就在一天我学会走路了,从那天起我迈开了人生中的第一步。这天爸爸妈妈带我去天府广场玩,因为我还不会走路,所以妈妈抱着我,爸爸负责拍照,这时,照相机的闪光灯吸引了我,就朝着爸爸的方向走去,妈妈惊呆了:“我们的女儿会走路了!”于是,爸爸赶紧拿起相机,拍下了这激动的一刻。
这是一张我和妈妈的合照,它记录了我成长的一刻,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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