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我读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书中主要讲的内容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蜡肠香味的诱惑,跳进了一只野餐篮子,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是,它认识了塔克老鼠、亨利猫偶然从收音机里听到了人类的曲子,它就奇迹般演奏了出来。史麦德先生听到了它的演奏,非常惊讶,立刻写了一封信给《纽约时报》。于是,所有人都来倾听这只蟋蟀演奏,轰动了整个纽约。可是,它发现,自己却没有以前快乐了。于是,在塔克老鼠、亨利猫和主人的理解和帮助下,它乘坐地铁离开了纽约,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柴斯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引来了人气、摆脱了困境。我非常佩服它!
书中亨利猫和柴斯特的友谊也让我感动不已,当柴斯特拉出第一首曲子时,亨利就鼓励它再继续拉下去;当柴斯特伤心时去安慰它;当柴斯特咬坏了一张两块钱的钞票时,亨利猫就把塔克老鼠一生的积蓄拿出来让柴斯特不会一直关在笼子里……
而我在生活中,也拥有这样的朋友,在生活和学习中关心我、帮助我。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了,朋友们都来看我,还给我买了许多水果、鲜花和玩具。我非常感动……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它让我感受到了朋友之间的真挚友谊,这友谊足以温暖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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